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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未检科聘请学校教师为失足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

发布时间:2010-08-30

    826日上午,我院未检科聘请慈溪市实验小学心理教学经验丰富的陈新月、孙红波老师担任我院青少年维权教育暨心理咨询中心的心理辅导教师,请她们与法官、检察官一道,对失足青少年共同进行帮教。未检科科长沈丽群首先向实验小学副校长孙风雷等老师介绍了近阶段的帮教工作,阐述了设立青少年维权教育暨心理咨询中心的目的、任务和责任,并向两位教师颁发聘书,邀请其加入联合帮教的队伍,共同致力于青少年的心理矫正工作。简单的仪式之后,两位辅导教师利用娴熟的心理教育技巧,耐心向昔日的帮教对象小徐进行心理引导和性格矫正,使本来表情凝重的小徐,脸上不断绽露出笑容。考虑到小徐家境贫困,未检科沈丽群科长和法院刑庭许越骋副庭长分别代表本科室同事向小徐赠送了1000元人民币、书籍和生活用品,学校老师赠送了书券,共同勉励小徐在新的校园里开朗起来,树立信心,努力学习知识和技术,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200912月,性格孤僻怪异的小徐因琐事被家长批评了几句,便赌气烧掉自家房屋,公安以涉嫌放火罪将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当时小徐就读初三且成绩落后,我院未检科从受理案件时起就对小徐特别关注,在法院判处其缓刑的当天,未检科即与小徐签订了帮教协议,将其列为帮教对象,联合市法院的承办法官,重点对其进行心理矫正教育,后多次进行回访,鼓励其树立信心,走出自闭的心理阴影。经过努力,小徐终于在今年6月考取本市某高中。前阶段,我院在未检科设立青少年维权教育暨心理咨询中心,倡导探索新机制,将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推上新台阶。未检科按照院领导的指示,积极行动,联合社会力量,探索心理矫正新机制,此次的聘请心理辅导教师就是迈出的第一步。(供稿、摄影:未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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