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发布时间:2022-04-21
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当好建设“重要窗口”检察模范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依法起诉涉疫犯罪案件23件25人,检法两长同庭办理的潘某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入选全省第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广大干警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主动下沉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助力基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全体干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表现出极强的组织性、纪律性。相关工作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我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着力办案攻坚,克服疫情给提审、开庭等办案工作带来的种种困难,提前完成“案件清结”任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1件499人,依法起诉61件367人。着力把关提质,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有罪判决率100%。注重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基层社会治理、行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4件,帮助堵塞漏洞,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积极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门制定《涉企案件办理规程》,通过开展生产经营风险“一案一评估、一环节一评估、一措施一评估”,尽量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在全省试点开展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工作,作出首例合规考察决定。疫情防控期间,出台《依法服务民营企业的十一条措施》,发布《致民营企业界朋友的一封公开信》,联合市工商联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作配合办法》,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有力服务“六稳”“六保”。
努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出台《服务保障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提出27条具体工作举措,为我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检察服务保障。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助力矛盾多元化解取得实效,相关做法在全省控申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对268件信访案件100%做到“件件有回复”,孙某某申请立案监督信访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基层检察室进一步延伸办案职能,积极融入当地“平安网格”建设,有力助推基层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
二、持续优化检察服务,着力提供优质法治产品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131人,提起公诉2559人。积极参与网络赌博、跨境赌博专项整治,依法起诉开设赌场犯罪191件405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99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560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71%,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53%。联合市监察委员会出台《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依法起诉受贿、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远离“餐桌上的污染”“药品中的风险”,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污染环境等犯罪案件33件67人。精准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起诉26件213人,工作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对50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8.95万元,1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积极助力“慈溪无欠薪”创建,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件17人,联合相关部门追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00余万元。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教”一体化职能,注重“教育、挽救、帮教”工作,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7名,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4名。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监督,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继续深化“花季关护”工作,采用法治云课堂直播、录播讲座的方式,做到疫情期间法治教育不停步,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转发。与市民政局、市青禾爱心俱乐部合作开展“萤火虫之光”附条件不起诉帮教项目,对多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
有力推动办案质效提升。努力在办案质量上求极致,每月开展检察业务数据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等。努力在办案效率上求极致,深化简单相对不起诉案件检察长审批制度、速裁案件专门办理制度、“二退三延”审批制度、刑拘直诉办案机制等。努力在办案效果上求极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三方介入、诉前介入信访矛盾化解机制等。刑事案件“案-件比”为宁波最低,相关工作做法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推荐被检察日报深度报道,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20人,监督撤案5人,追诉漏犯15人、漏罪18个,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36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抗诉、提请抗诉9件10人,其中抗异地法院6件6人。严把证据标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131人,不起诉26人。依法开展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执行检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36人,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3件23人。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凝聚民事检察监督合力,先后与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会签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民事执行、虚假诉讼等监督制度体系。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案件110件,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改判14件。深入开展涉企民事执行专项监督,积极推进审判程序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等形式予以督促改进。研发“虚假诉讼线索筛查平台”,获评宁波市检察机关十佳创新成果。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0件,确保案结事了政和。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在诉前化解争议纠纷。在市人社局挂牌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携手化解劳资纠纷、工伤认定等行政争议。认真履行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向法院、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9件,1件案件入选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围绕“五大领域”,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其中重大案件32件,涉文物保护、消防安全、加油站扫码、无障碍通道等新领域案件8件。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组织召开“协同治理非法寄递野生动物”联席会议,1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企业夜间偷排臭气问题,在全省率先举行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探索创新第三方评估机制助力提升公益诉讼整改成效,督促被建议单位全面整改,1件案件入选宁波市检察机关十大服务大局优秀案例。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强化政治业务素能。坚持政治建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新选任员额检察官、新入职检察干警宪法宣誓活动。坚持党建统领,“正义先锋”党建品牌获评慈溪市机关党建“先锋”品牌,机关党委连续两年被评为宁波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推进素能建设,队伍中涌现出“个人二等功”获得者、“宁波市六争攻坚好干部”等先进个人,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侦查人才库,1名干警被选聘为全省检察机关百名检察教官,5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办理的38件案件被上级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典型案例。
深化改革创新引领。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办案组织更加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创建认罪认罚案件捕-诉-审全流程检律协作、控辩协商工作机制,获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宁波市检察院、慈溪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获评宁波市检察机关十佳创新成果。探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支持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技术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相关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参与案件办理83人次。办理答复代表建议1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法律监督文书118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认真贯彻落实评议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用心讲好检察故事,努力传播法治正能量,我院连续十八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微信公众号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新媒体平台。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督察检查,相关通报上网公布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干部队伍继续保持“零违纪”。
2020年,我院在连续四年获评全省检察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和宁波市基层检察院综合先进单位的坚实基础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继2018年荣获首届宁波市十佳政法单位后再次获此殊荣。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深化检察改革和法律监督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我市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走前列、当标兵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聚焦慈溪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更好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法治需求,持续优化检察供给。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聚焦新发展格局,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护,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依照监察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完善监检衔接机制。
二是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更好履行检察职能。更加注重以客观公正立场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充分履行诉前主导职责,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精准量刑工作。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协同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对接“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体系,将司法办案进一步向社会治理前端延伸。
三是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更好保障民生民利。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工作影响力。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加强对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
四是全面优化检察工作运行制度机制,更好提升检察品质。积极回应民法典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和新期待,把实施民法典贯穿法律监督始终。围绕“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积极构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的管控体系。以创新引领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诉前会议、存疑不捕案件会商、检律协作等制度,实现办案提质增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压实办案责任。加大智慧检察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五是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更好树立铁军形象。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人才兴检,多措并举持续加强检察履职能力建设,在转型发展中体现担当作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机制,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努力为我市争创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