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2021)
发布时间:2022-04-21
2017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市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治引领强担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市委专题召开检察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意见》为契机,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突出党建引领,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机关党委连续三年获评宁波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有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助力疫情防控,严惩口罩诈骗等涉疫犯罪,办理的潘某口罩诈骗案入选全省第一批典型案例。我院因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起诉71件393人,其中涉黑案件8件37人。聚力“打伞破网”,移送相关“保护伞”线索23条,其中4名涉案公职人员被判刑。着眼长效常治,制发检察建议14件,均得到有效落实整改。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
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依法采取更加务实的司法举措,努力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成立专门办理涉企案件、服务企业发展的部门,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司法保障、法律服务。
二、护航稳定担使命,积极参与高水平平安慈溪建设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7205人,提起公诉13639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林某某故意杀人案,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绝不让正义缺席。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依法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927件2497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办理的公安部“长城行动”中引渡回国的叶某某等50人诈骗案,工作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496人,不起诉2260人。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度适用率稳定在92%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均达到99%以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市矛调中心。对有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更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办理的孙某刑事申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基层检察室进一步延伸办案职能,“小巷检察工作室”“古村保护检察e站”获群众点赞。
用心呵护特殊群体。全国首创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打造“花季关护”工程,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相关工作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突出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1件55人。把司法救助作为助力精准脱贫、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帮助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解决燃眉之急,重燃希望之光,办理的刘某某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三、聚焦主责强主业,巩固完善新时代法律监督格局
刑事检察向“深”拓展。坚守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通过监督立案、监督撤案、追诉漏犯、漏罪,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提请抗诉等,积极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全覆盖。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坚决防止脱管、漏管。落实“判实未执”专项监督行动,维护刑罚执行权威。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减少群众诉累,工作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民事检察向“精”用力。凝聚监督合力,先后与市委政法委等会签文件,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体系。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改判78件。创新刑民一体办案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诉讼。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起诉“老赖”29人,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与行政机关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行政检察监督触角。加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办理案件72件,有力促进解决生态环境、违建拆除等领域执行难题。通过促成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3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四、公益履职践初心,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56人,提起公诉134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2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加大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打击治理力度,依法予以刑事打击的同时,通过检察宣传以案释法,促进行业自律,达到标本兼治。
保障“蓝天碧水净土”。深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39人,提起公诉175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2件。针对野生动物非法寄递等问题,组织召开“协同治理非法寄递野生动物”联席会议。针对某企业夜间偷排臭气问题,在全省率先举行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诉求。探索创新第三方评估机制,助力提升公益诉讼整改成效。
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积极、稳妥办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30件。全省率先启动人脸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听证程序,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偷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该案被媒体称为“中国地产业人脸识别第一案”。探索开展光污染领域公益诉讼监督,经过多部门联动推进,一些不必要的夜灯先后被关闭或者调暗,治理成效初步显现。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向相关部门、镇(街道)发出治理福寿螺的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形成防治有害外来物种的工作合力。
五、深化改革促提升,不断增强检察发展的内生动力
深化检察领域改革。开展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改革。加强新形势下的案件质量管控。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三个部门机构、职能、人员的整体转隶。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市监委移送案件23件26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案件4件8人。
深挖数字检察潜力。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运用自行研发的虚假诉讼监督平台,精准高效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类案160件。运用各类信息化平台,筛查收监执行监督案件线索,依法办理该类案件16件。上述两个类案监督做法均入选《浙江省检察机关数字监督办案指引》。
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我院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诉前会议制度、存疑不捕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机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创新成果,9项机制被宁波市院评为优秀创新成果。认罪认罚案件捕-诉-审全流程检律协作工作机制,获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空天地一体化”技术协作机制,助力公益诉讼破解调查、取证等难题。
六、从严从实强队伍,聚力提升检察铁军核心战斗力
接受监督立公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律监督、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对19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法律监督文书586件。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11件,均按期办结。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互动交流,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回复。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用心讲好检察故事。
提升素能炼精兵。坚持人才兴检,打造“雏鹰助飞”“骨干引领”“人才培树”三大工程。10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各类人才库,28名干警获评全省、宁波市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办理的35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精品(优秀)案例、典型案例。
从严治检保清廉。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干部队伍继续保持“零违纪”。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积极配合宁波市院党组巡察,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督察检查,相关通报上网公布并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干部说事”“互帮促廉”等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五年来,我院共获得宁波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02个,个人荣誉209个,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宁波市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连续五年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宁波市基层检察院综合先进单位。
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描绘了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的宏伟蓝图。今后五年,市人民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宁波市委、慈溪市委相关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积极适应“三个慈溪”建设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法律监督,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的引领、撬动、重塑作用,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提供有力服务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实举措保障中心大局。围绕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这一奋斗目标,进一步优化检察供给。聚焦硬核实力慈溪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企业合规法律监督,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聚焦品质魅力慈溪建设,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在兴水治水、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履职。聚焦平安幸福慈溪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击预防犯罪和服务保障民生力度,在平安法治、共同富裕建设中主动作为。
二是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宁波市委、慈溪市委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相关意见,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刑事审判、刑事执行监督,确保刑事诉讼监督更加规范有力。加强民事检察监督,聚焦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等监督重点,推动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增强精准度、实效性。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推进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进一步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检察侦查,完善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三是以更广视野推进改革创新。全面融入党委、政府等整体智治中的“一件事”多跨协同场景。加快推进检察数字化改革,努力形成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的规模效应、集成效应。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推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加快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坚持“应听尽听”,以公开树公信。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健全员额动态调整和惩戒机制,推动检察管理现代化。
四是以更高标准锻造过硬队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筑牢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切实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完善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推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深化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培育一批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