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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检察建议亮剑药店“挂证”乱象

发布时间:2024-10-18

“我们已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或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对外销售处方药的20余家企业进行处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近日,浙江省慈溪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向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反馈。

2024年4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某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对外销售处方药的情形。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该药店实际无执业药师,而是通过执业药师“挂证”的方式来规避监管。考虑到该情况可能并非存在于一家零售药店,检察官构建数字监督模型,通过比对执业药师执业单位信息及其社保参保单位,筛选出不一致情形的线索,走访了其中5家可能存在问题的药店,发现均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或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对外销售处方药的情形,影响广大消费者用药安全。

为规范辖区内处方药销售行为,消除零售药店药品销售安全隐患,该院对相关行政机关未履行药品销售监管职责的行为依法立案。2024年5月,该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零售药店存在的违法情形作出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全市药品生产经营领域执行药品安全质量管理规范的专项整治,核查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执业药师1400余名,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或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对外销售处方药的20余家企业进行处罚,全面营造辖区内合法合规的药品销售环境。

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屡禁不止,也反映出药品零售行业管理存在漏洞。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问题未杜绝、执业药师是否实际开展处方核查未形成监管闭环、处方药销售未实现统一平台流转等普遍性问题,2024年9月,该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通过强化执业药师参保信息共享、加强执业药师配备监管、严格落实考勤系统应用、积极创新数字监管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努力遏制“影子药师”违法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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